广告接入审核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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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 智投

1.规范目的

为了规范千帆智投广告接入、审核、发布等相关流程及标准,为投放方提供一个公开、明确的平台使用规范,保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,维护千帆智投广告平台的合法有序,特制定本规范。 本规范作为《千帆智投广告投放协议》一部分,与《千帆智投广告投放协议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千帆公司有权根据运营需要,随时对本规范进行完善、调整。


2.广告内容审核触发条件

2.1 首次内容审核

投放方每次提交广告内容时,均应按照本规范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。

2.2 重新内容审核

若经审核合格通过的广告内容,在对外发布之前,广告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,应重新按照本规范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。


3.广告素材审核规范

3.1 文字广告审核

1、若广告中含有文字广告内容的,则文字广告内容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1)禁止在标题中出现URL。 

(2)广告标题逻辑,句式、词组通顺;文字忌过于简洁而推广主题不明确。

(3)非某品牌正品不得在广告素材、目标网页中使用该品牌商标字样、logo徽标、产品型号等能够引起用户混淆误会的内容。

(4)使用标准的简化汉字,用普通话撰写广告标题描述,禁止提交繁体字。

(5)广告内容中不得出现中文错别字和英文错误拼写,若借用某字为谐音字,需要在该字上加引号以示区别。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,不得使用繁体字。

(6)非文字符号正确使用:确保使用的符号、数字、字母、空格符合他们的真正意义,允许出现产品型号中包含的符号、数字或字母。汉字描述中禁止使用英文标点,英文和数字输入时,请使用半角字符。(如:正确”ABC”;错误"ABC")。禁止使用数学符号、数字序号、日文字符等其他特殊字符

2、若广告中含有网址的,则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1)目标网址能正常打开、安全:广告链接一级页面的链接点击后应弹出新页面且能正常稳定地打开,打开速度不得过慢,网站不得带有病毒及木马程序,投放方不得擅自修改已被审核通过的一级页面中的内容。

(2)目标网址不能连接到电子邮件或其他需用第三方软件打开的文件。

(3)显示网址中不得包含非域名类的其他汉字或符号,不得在显示网址中插入广告宣传文字。

(4)目标网址中的内容和广告内容有良好的相关性。

3.2 静态图片广告审核

1、若广告中含有静态图片广告内容的,则静态图片广告内容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1)图片满格:广告必须占据选择的图片尺寸的整个空间。

(2)广告正立:广告不得翻转或倒立显示。

(3)图片完整:广告不得进行切分,不得在广告中包含其自身的多个副本,也不得以其他方式显示为多个广告。

(4)图片广告素材的展示形式不得类似文字链广告的展示形式,主视觉应是图片,文字只可作为对图片的补充说明。

(5)图片广告素材禁止出现素材图片上无文字的情况。

(6)无法通过图片看出要宣传什么产品或服务的素材不能通过。

(7)特别影响视觉的素材不能通过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
    * 图片存在模糊、变形的情况。

    * 为吸引眼球,以过于突出的颜色、元素搭配,例如超大字体,过大色差,亮度或饱和度异常, 文字或符号墙。

    * 宣导消极、丑陋的元素。

    * 使用未经设计的默认宋体或微软雅黑等字体文字。

(8)禁止诱骗点击:

    * 广告不得伪装为系统或网站警告。

    * 广告不得模仿或仿照 Windows、Mac 或 Unix 对话框、错误消息等。

    * 不允许在素材中增加点击跳转地址。